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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65000D,续!!!

我是阿道夫同帮派的盆友,网一的同志们大部分都知道65000D的事了,也知道阿道夫被封号的事情,今天上论坛发现“维生素”关于诋毁阿道夫的帖子竟然消失了,不解...
    本人发此贴没别的意思,就阿道夫案件具体有以下几点想法和问题,欢迎大家板砖,也请大家思考:
   第一,请官方给出明确的解释,无理的解释不接受。(包括处理结果,为何封号等)
   第二,请“维生素”同学及其支持者看清楚,是不是BUG你说了不算,G.M说了算,也请你们不要拿现实和虚拟作对比,那样没有意义,毕竟这只是游戏。
   第三,如果真是像官方说的那样是所谓的数据错误,那么这错误应该谁来买单?
   第四,65000D触及到了谁的利益而导致封号?
   第五,其他中奖的玩家是怎么处理的,还请说明。
   第六,如果换了“维生素”同学及其支持者来中这65000D,你们会怎么做?也会甘心被封号?还是主动发帖自嘲?还是把D放身上,仅供观看?还是有其他答案?
   第七,我是不是可以把“阿道夫”事件看做一种诈骗行为?是不是可以涉及到正规的法律程序?还请相关专业人士解答。(之前的《传奇》《征途》有过类似情况)
     第八,以后再有“真假仙童”活动,奖金池有20WD你还会参加么?   

    希望大家客观的看待这个问题,“维生素”及支持者们,这次封了阿道夫的号,也许下一次就是你我,我们每一个极光玩家的号,极光的开发团队,你们开发的游戏确实很棒,所以才有这么多玩家支持这个游戏,但如果玩家的账号安全得不到保障,官方的活动出尔反尔,最终伤害的是谁的利益?希望尽快得到领所有极光玩家满意的答复,或者我个人选择离开极光。

沙发自己的,谁也别和我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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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给自己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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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真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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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奖池有20W我肯定去抽!
二,中奖后我会疯狂的花!不封前一直花!直到封号!
三,虚拟财产法律不健全,26000D走法律途径为难不到官方。
四,正常人一下有那么多钱没理由不花!正常反应!除非你钱多的要命,视26000D为一分钱!
五,官方有理由封号,因为游戏规则是他们定的,对一个如此震动的事情他们没理由睁只眼闭只眼,因为事情间接影响了大部分玩家,也就是他们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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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财产法律不健全,那玩家充的RMB呢?如果间接影响了大部分玩家,影响到什么了?让他们羡慕嫉妒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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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BOOTing 于 2011-11-2 14:36 编辑

这个帖子是不是也很快就会被和谐了呢?
比较好奇G.M会出自于什么目的而和谐?
欲盖弥彰?还是???
好奇,还是很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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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说的第7条的确非常正确极光世界运营商已经构成了欺骗,诱导传播虚假信息,和强迫消费者、顾客等等导致消费者出现经济利益损害。已经触及法律犯罪。第一,在我*法律中并没有明确对互联网一系列产业有法律明确规定等等法律条文,但是不代表互联网系列的产品消费就不收法律约束。那么我就给大家讲述一下这次,极光为什么会触及法律,第一,网络产业实际运行是根据现实货币交易(也就是极光世界这个产品的出炉让我们广大玩家进入游戏消费通过用现金进行充值的产品链),那么就产生了消费(是玩家)和被消费(极光世界),第2网络产品在通过互联网信息传播(真假仙童这个活动。),也就是系统漏洞,导致玩家在正常消费的同时产生了自身利益被侵害(通过投入5D进行任务得到奖励被活动方,直接封号,受害者阿道夫),这就是整个极光互动官方违反消费权的一个过程,那么我们来说说极光互动是否触及刑法。那么就要根据我*财产保护法来衡量。虽然网络产品消费的基本属于虚拟财产,也是有随时变动的。在我*目前还没有一条关于虚拟财产是否受到保护等等系列的条文,但是我*有案例。虚拟产业在受到市场追捧而产生了实际货币交易,那么就产生了价值,虚拟产物价值衡量根据目前市场情况界定,价值超过宪法财产保护条文的价值额度就属于私有财产。受到保护。目前阿道夫喜中65000D目前市场价值2.3WRMB。已经超越了财产法的额度4倍,所以极光互动官方触及了法律,玩家如果要走司法程序,虽然能打的赢官司。但是有个最重要的问题,你的所有数据都是极光互动能控制的,包括你的账号的所有产物。充值记录,消费情况,行走路线等等,所以玩家最难得地方就是难到没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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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玩家,通过RMB进行消费,不管消费的东西地球上得还是月球上得,还是宇宙上得,都属于现实消费,享有消费权的权利保障。而且通过RMB进行消费的东西都属于私有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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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8楼的法律讲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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